徵才機關 | 新竹市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聘用社會工作員(社會工作師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8~2025-04-24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畢業,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資格。 2.具社會工作實務經驗1年以上。 3.具獨立作業及電腦文書能力。 4.具機車或汽車駕照。 |
工作項目 | 1.婦女福利、托育服務及相關教育訓練與方案規劃。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婦女福利及托育科 新竹市中央路241號8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之證明文件(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社會工作師證照、1年以上社會工作實務經驗證明文件。 2.進用期間: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約聘人員於約聘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自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於114年4月24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 新竹市中央路241號8樓 吳淳涵專員 收」,並請註明「應徵聘用社會工作員(職代)」,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均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5352386轉803。 4.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5.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6.敘薪標準: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或國內外大學社會工作相關學系所畢業者,並具社會工作實務經驗1年以上以六等312薪點起聘。 (2)符合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且為國內外大學社會工作相關學系畢業,以六等296薪點聘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