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銓敘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科長 |
職系 | 資訊處理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12~2025-06-24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並具備資訊處理職系第9職等以上任用資格。 (二)具備資通安全、資訊技術或資訊管理相關證照者尤佳。 (三)具備專案管理、資通訊基礎建設管理或資通安全管理經驗者尤佳。 (四)具有溝通協調、解決問題能力。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六)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陞任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綜理本部科技發展與數位轉型事宜。 (二)督辦本部共通性資訊系統規劃、建置與維運管理。 (三)其他資訊處理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公告資訊/人才招募線上報名之本公開甄選項下「我要報名」填寫簡歷資料,另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填寫聯絡電話)暨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件、最近一次審定函、最近一次派令等相關資料影本(外文資料均請附中譯認證資料),於114年6月24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資訊處理職系科長),逕寄116204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銓敘部人事室劉先生收,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82366818。 (二)甄選及評比方式:依公告之資格條件採書面初審,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就儀態、見解、思考邏輯、發展潛力、服務觀念、專業知能等予以考評,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