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徵求 編審~2025-04-12

徵才機關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稱 編審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5-04-02~2025-04-12
資格條件 1.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含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工作態度積極熱忱,溝通協調能力佳。
3.對廣播節目、新聞、行銷有所了解,或有辦理活動並執行經驗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工作項目 1. 執行專案補助計畫相關事項。
2. 辦理節目新聞年度製播規劃、品管計畫、參賽計畫及工作計畫等事項。
3. 辦理節目行銷推廣計畫及相關之活動。
4. 其他綜合行政業務與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花蓮市東興路457號
聯絡E-Mail myj_chen@ner.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限期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一)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二)現職派令、(三) 最近1次銓審函影本(如現職非銓審資訊處理職系或相關得予調任職系者,另須檢附曾任文教行政職系或相關得予調任職系之銓審函影本;如係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請另附工作內容證明文件)、(四)考試及格證書影本、(五)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如考績尚未核定,請檢附機關出具之當年度考績證明)、(六)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資訊技術相關證照或英語檢定證書(無者免附)。應檢附資料及證明文件不齊全或逾期未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報名者,均不受理。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四、經甄選錄取者,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程序。但服務機關未能依本臺函商同意過調者,不予遴用。
五、本職缺擇優錄取正取人員外,視甄選成績酌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逾職缺數2倍。備取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六、聯絡電話:
1.如有工作項目相關問題,請洽(03)8225625轉821花蓮分臺林小姐。
2.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洽(02)2388-0600轉171人事室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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