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聘(臨床/諮商)心理師、約聘社會工作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7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23-07-19~2023-07-26 |
資格條件 |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 2.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十二條各項情事者。 (二)應徵資格: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諮商/臨床心理師證書者。 |
工作項目 | 其服務與人力支援,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三條、第十七條之規定,並由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統籌調派。 |
工作地址 | 約聘(臨床/諮商)心理師1名(駐校服務單位於大湖鄉南湖國民中學)、 約聘(臨床/諮商)心理師(駐校服務單位於三灣鄉三灣國民中學)、 約聘社會工作師/員1名(駐校服務單位於泰安鄉泰安國民中小學)、 約聘社會工作師/員1名(駐校服務單位於大湖鄉大湖國民中學)、 約聘社會工作師/員1名(駐校服務單位於造橋鄉大西國民中學)、 約聘社會工作師/員1名(駐校服務單位於獅潭鄉豐林國民小學)、 約聘社會工作師/員1名(駐校服務單位於通霄鎮啟新國民中學)。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12年7月26日(星期三)止。 報名地點:苗栗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國華路1121號(巨蛋南門)。 報名方式:請備妥報名應繳文件後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苗栗縣偏遠地區學校專業輔導人員(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並於期限內採親送、委託報名或郵寄方式逕送苗栗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逾時恕不受理。若採郵寄方式者請務必確認於截止日期前送達以郵戳為憑。 報名應繳文件:(詳如簡章說明,請至苗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徵才公告附件下載) 考試日期:112年8月9日(星期三)上午9時前報到。 考試地點:苗栗縣苗栗市福星國民小學。 錄取名額(暫定): (一)約聘(臨床/諮商)心理師1名(駐校服務單位於大湖鄉南湖國民中學)、 約聘(臨床/諮商)心理師(駐校服務單位於三灣鄉三灣國民中學)、 約聘社會工作師/員1名(駐校服務單位於泰安鄉泰安國民中小學)、 約聘社會工作師/員1名(駐校服務單位於大湖鄉大湖國民中學)、 約聘社會工作師/員1名(駐校服務單位於造橋鄉大西國民中學)、 約聘社會工作師/員1名(駐校服務單位於獅潭鄉豐林國民小學)、 約聘社會工作師/員1名(駐校服務單位於通霄鎮啟新國民中學),備取各一名。 (二)原始成績總分平均低於80分者,不予錄取;備取名額由評審委員擇優決定,備取人員依成績順序列冊候用,得於專業輔導人員出缺時通知備取,及經錄用人員如於中途離職,其所遺職缺可由主管機關單位評估是否於本次甄選備取人員遞補 ;並自錄取人員名單公告後至112年12月31日有效。 聯絡人:苗栗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行政助理 黃羣育,電話037-350067*28。 檢附簡章及報名表各乙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