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06~2023-07-20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3、具文書處理或研考工作經驗。 4、合格實授委任第1職等以上人員;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本職缺限身心障礙者。 5、熟諳文書處理或研考相關業務、具溝通協調能力。 |
工作項目 | 辦理公文稽催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忠孝東路一段1號。 |
聯絡E-Mail | cwli3@ey.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派令、銓審函及身心障礙證明文件等資料檔案,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本職缺係本院秘書處書記職缺。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洽(02)33567022李小姐。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