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徵求 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應屆畢業生可)~2025-08-14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應屆畢業生可)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8-05~2025-08-14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
3.積極、細心、學習能力強,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能配合業務需要執行職務調整者。
工作項目 辦理社會行政及交辦事項等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徵才資訊下下載)、(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成績單影本(非應屆畢業得免付)(5)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綜合企劃科科員職務代理人」,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5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綜合企劃科湯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726,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公告迄日止。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主題專區→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甄試人員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6.薪資待遇:
(1)每月薪資新臺幣3萬7,800元整(約僱五等,280薪點)。
(2)12月份在職者年終獎金 1.5 個月,且依實際到職月數比例計支。
7.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6年7月23日止。(如被代理人延長請假或留職停薪期間,將調整進用期間,惟被代理人如提前銷假或回職復薪,以僱用至銷假或回職復薪前1日止;僱用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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