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中央研究院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9-23~2025-10-07 |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對人事業務有興趣,具有人事或社勞相關經驗者尤佳。 三、熟悉電腦操作(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軟體應用)或具英文能力檢定測驗中級以上程度者尤佳。 四、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各項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中央研究院人事室(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 |
| 聯絡E-Mail | kerry41521@gate.sinica.edu.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以下表件:1.完整之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eCPA人事服務網下載,需親自簽名,含自傳及日、夜間聯絡電話、手機號碼)。 2.現職派免令或最近1次派免令影本(如有留職停薪等情形,留職停薪及回職復薪之派免令均請檢附)。 3.歷次銓敘審定函影本。 4.最近5年之考績通知書及獎懲證明文件影本。5.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6.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含語言能力證明文件)。 二、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中央研究院人事室科員」,於114年10月7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缺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四、郵寄地址: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中央研究院人事室,聯絡人:蘇小姐,連絡電話:(02)2789-94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