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大安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助理管理師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27~2025-06-10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主動積極、認真負責,具溝通協調、電腦及文書處理操作能力,並能配合業務調整。 (四)熟稔資料庫及電腦軟硬體環境,具地政相關資訊單位經歷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不得陞任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資訊系統管理及報表管制。 (二)機房操作、網站及網路管理、資訊安全維護。 (三)中文罕用字型系統管理維護。 (四)硬體設施管理與故障叫修協調。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4段335巷6號 |
聯絡E-Mail | a16060520@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一律採線上報名,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另為利資格審查,請於【我的應徵】將下列證件依序排列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一次銓審函、3.考試及格證書、4.最高學歷證書、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非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如曾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且在職時曾以自然人憑證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者,得依照現職人員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或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並請簽名)及上開證件電子掃描檔Email至聯絡人電子信箱(紙本恕不受理),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職務之職稱,並請再以電話確認是否寄件成功,逾期報名或資料檢附不齊(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補(退)件。 (二)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經通知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另得增列候補至多2名(得採不足額錄取),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聯絡方式:02-27548900分機506杜先生(電子信箱:a16060520@gov.taipei) ;工作項目疑義請洽分機322賴課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