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測量製圖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30~2023-07-07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並具測量製圖職系任用資格者。 2.具辦理地政事務所地籍測量業務相關工作經驗滿1年者,優先考慮。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土地複丈、建物測量、法院囑託及政策性案件。 2.辦理專案性業務。 3.承辦公文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 |
聯絡E-Mail | fv_16010520@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具證件: 1.現職人員應徵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附件應包含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現職派令及銓審部審定函等影本,如具最近5年各語文檢定及格者亦請上傳證明文件。 2.非現職人員應徵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fv_16010520@gov.taipei,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測量課技士」,並以電話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人員自公告截止之日起3個月內得遞補本所相當職缺)。如有任何疑問請洽02-27230711分機506蘇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