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29~2023-07-05 |
資格條件 | 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1.會稿、呈判公文分類、登記及稽催,函件分辦。 2.收文、移文文書作業及副本分發。 3.本處差旅、加班、休假補助等經費結報與管制。 4.戰士授田補償金及眷村服務協處。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222號(服務照顧處) |
聯絡E-Mail | vac010488@mail.va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s://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其他項下載本會「外補甄選報名表」,填妥後併同下列應檢附資料,於112年7月5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掛號郵寄臺北市忠孝東路5段222號二樓 服務照顧處(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助理員職務代理人甄試」字樣。 2.應檢附資料:外補甄選報名表(含簽名)、公務人員履歷表(貼妥2吋半身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專業證照或經歷證明、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3.僱用期間:自核定僱用日起至112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約112年9月止),如該職缺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 4.工作報酬: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6,316元/月。 5.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6.聯絡電話:02-27571429;聯絡人:蕭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