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博物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19~2025-05-28 |
資格條件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所列情事,並有下列資格條件者: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限制調任情事之公務人員。 (二)具採購證照、促參專業人員證照,或有履約管理相關經驗尤佳。 (三)熟諳公文處理,具備橫向溝通協調能力,可配合不同專業領域工作之推動,積極熱忱負責盡職,能配合業務加班。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政府採購招、決標及擔任採購稽核窗口等業務。 (二)辦理博物館賣店招商及履約管理等業務。 (三)辦理研考及國會議事(包含博物館評鑑及認證、性別平等報告、內部稽核報告、立監委案、立委質詢QA及索資等)等綜合性業務。 (四)辦理主管會議及館務會議幕僚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1號5樓 |
聯絡E-Mail | resume@ntm.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完整上傳(請將附件依序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 (二)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 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將依法處理。 (三)未於期限內上傳資料,視同未報名,資料未全或登載不完整者,視同資格不符,並不再通知補件。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另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四)本職缺正取1名,另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1-2名,錄取名單並公告於本館官網,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本案承辦人:沈小姐、聯絡電話:02-23822699分機53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