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榮民總醫院 徵求 組長~2025-07-28

徵才機關 臺中榮民總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9職等
職稱 組長
職系 社會工作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07-21~2025-07-28
資格條件 須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考試:具公務人員高考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訓練合格)。
2.銓審:經銓審合格實授薦任第9職等,並具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
3.消極條件: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各款之情事。
4.專業資格﹕具社會工作師證照,且具醫務專科社會工作師證照尤佳。
5.工作經驗﹕具醫務臨床或社會工作督導5年以上。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 計劃及督導社會工作師業務之推展,包括:個案、團體、社區工作、志願服務及教學研究等。
2. 規劃、籌辦醫務社會工作團體方案與社區活動之設計、評估、管理。
3. 社會工作行政業務之執行、管理。
4. 整合社會福利服務資源之發掘、整合、運用、分配與轉介。
5. 醫務社會工作人員之教育訓練與研究發展。
6. 有關志願服務工作之推動與督導。
7. 督導榮中幼兒園、托嬰中心業務。
8. 執行社會工作臨床服務。
9. 長官臨時交辦工作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
聯絡E-Mail hookp@vght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請於適當位置簡述醫務社會工作臨床督導資歷)】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且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 甄選程序: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筆試及面試;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恕不通知及退件。
3. 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4. 正式錄取及備取人員公告於本院網站並另通知相關人員。
5. 聯絡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
(1)報名事宜:人事室承辦人林組員(聯絡電話:04-23592525-2414)。
(2)工作內容:用人單位窗口黃組長(聯絡電話:04-23592525-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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