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消防班長 |
職系 | 消防與災害防救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5-03-11~2025-04-10 |
資格條件 | 1.具調任委任第5職等以上且具消防與災害防救職系任用之人員。 2.具有消防救災實務經驗者尤佳。 3.具採購人員證照尤佳。 4.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限制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航空器失事、意外事件或危險事件應變措施之擬訂與督導。 2.航空器加油、抽油、溢油作業之安全督導。 3.消防人員值勤管理與訓練相關行政作業督導及執行。 4.航空站消防設施、器材、車輛之檢測驗證等行政作業督導及執行。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機場1號 |
聯絡E-Mail | shower0426@mail.hulairport.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報名方式: 配合行政院所屬機關(構)學校徵才及人員應徵自10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線上作業,應徵人員請逕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序完成「我的簡歷」/「我的履歷」/「應徵職缺」/「我的應徵」填寫及確認個人學經歷履歷資料,前述資料請於114年4月10日前以線上簡歷及履歷徵才期限截止日登載為憑,未採線上方式應徵者視為審查不合格。 (二)上傳資料: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明、採購人員證照、英語檢定、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審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三)甄選方式:經審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料不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無適當人員得從缺)。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戴先生,電話03-82107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