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 徵求 消防班長~2025-04-10

徵才機關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消防班長
職系 消防與災害防救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5-03-11~2025-04-10
資格條件 1.具調任委任第5職等以上且具消防與災害防救職系任用之人員。
2.具有消防救災實務經驗者尤佳。
3.具採購人員證照尤佳。
4.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限制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辦理航空器失事、意外事件或危險事件應變措施之擬訂與督導。
2.航空器加油、抽油、溢油作業之安全督導。
3.消防人員值勤管理與訓練相關行政作業督導及執行。
4.航空站消防設施、器材、車輛之檢測驗證等行政作業督導及執行。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機場1號
聯絡E-Mail shower0426@mail.hulairport.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報名方式:
配合行政院所屬機關(構)學校徵才及人員應徵自10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線上作業,應徵人員請逕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序完成「我的簡歷」/「我的履歷」/「應徵職缺」/「我的應徵」填寫及確認個人學經歷履歷資料,前述資料請於114年4月10日前以線上簡歷及履歷徵才期限截止日登載為憑,未採線上方式應徵者視為審查不合格。
(二)上傳資料: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明、採購人員證照、英語檢定、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審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三)甄選方式:經審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料不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無適當人員得從缺)。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戴先生,電話03-821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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