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助理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03~2025-11-10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含)以上醫事、護理、公衛相關系所畢業。 2.具傳染病防治或公共衛生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3.擅長溝通協調,熟悉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統計分析等操作尤佳。 |
| 工作項目 | 1.辦理防疫、檢疫等傳染病防治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三路20號或依業務指派至臺中市沙鹿區中航路一段168號、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於114年11月10日前於本署http://www.cdc.gov.tw/首頁「人才招募」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另為避免網路報名資料漏失,網路報名證明請自行留存備查;如未於本署網站登錄者,視同未報名),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 2. 應徵者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乃能報名;報名時應繳交公務人員履歷表、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相關資料影本,並於截止日前逕寄送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三路20號1樓戴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助理」(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僱用期間:自到任之日起至115年12月10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回職復薪之前一日止。薪資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薪點280標準支給,約新台幣38,948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4.本次公開甄選經約談者,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結果於核定後公告於本署全球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