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 徵求 組長~2025-05-07

徵才機關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9職等
職稱 組長
職系 醫學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25~2025-05-07
資格條件 1.學歷: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碩士(含)以上畢業。
2.銓審:現職銓審合格實授薦任第九職等以上具醫學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含可轉任醫學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職系),且未受轉調限制者。
3.近3年考績至少2甲(含)以上。
4.經歷:曾辦理醫療器材法規制定、醫療器材查驗登記、醫療AI法規驗證或智慧醫療管理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5.具醫療AI驗證管理、醫療器材上市前審查或智慧醫療法規整合、人工智慧背景人員經驗者優先考量。
6.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7.其他:熟諳電腦office作業系統操作且具服務熱忱者。
8.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 督導醫療人工智慧系統驗證與落地應用,確保符合國際與國內醫療AI法規要求。
2. 參與AI驗證中心建置與營運,推動醫療AI取證與智慧醫療標準化。
3. 推進醫療器材查驗登記與AI風險評估整合,確保本院智慧醫療應用之法規合規性。
4. 促進智慧醫療跨部門協作,整合衛生福利部三大AI中心計畫(負責任AI5.執行中心、臨床AI取證驗證中心、AI影響性研究中心) 於院內執行。
5. 參與醫療AI與醫療器材上市前審查流程優化,協助智慧醫療新技術合規推動。
6. 督導醫療儀器、器材與生醫材料之研發設計,推動3D列印技術發展及資源整合中心業務,協助醫療創新研發,發展 AIOT 智慧醫療技術創新及應用方案。
7. 病理檢驗部、藥學部、職業醫學及臨床毒物部、感染管制中心、教學部、醫學研究部‥等單位之各類生化檢驗設備、各類病理相關設備、各類床邊檢驗設備、各類製藥及包藥設備、基礎暨臨床研究實驗室(含潔淨與BSL1~3等設備)相關設備、各類檢驗用顯微設備、各式微量吸管、實驗用各式洗滌暨消毒設備等維護督考。
8.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榮民總醫院醫學工程部(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
聯絡E-Mail cmhuang7@vghtpe.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日期:自114年4月24日起至114年5月7日止。
(2)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或「紙本郵寄」應徵(擇一)。
※線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本職缺公告頁面下方「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報名應繳資料」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至應徵系統;未完整上傳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紙本郵寄: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依序檢附下列「報名應繳資料」及「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下載),於114年5月7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11217 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 201 號臺北榮民總醫院醫學工程室黃組長(電話02-2875-7170),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臺北榮民總醫院組長職缺」、詳細聯絡地址、白天及晚上聯絡電話(含行動電話),未完整檢附上開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2. 報名應繳資料:
(1)臺北榮民總醫院醫學工程室外補甄選報名表。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大學以上至最高學歷之學歷證書影本。
(4)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
(5)現職派令影本。
(6)最近 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8)榮譽國民證(非榮民免附)。
(9)相關證照(書)、受訓證明等影本(如採購、AI、3D、醫工相關證照等相關證照,無者免附)。
3. 甄選程序:
(1) 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2) 經資格審查符合甄試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筆試(70%)及口試(30%)之日期及地點,並視成績擇優錄取,其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4. 聯絡人及電話:醫學工程室黃組長(02)2875-7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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