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花蓮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師(三)級或士(生)級 |
職稱 | 護理師(或護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5-04-22~2025-04-29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壽豐鄉平和國民小學(97445花蓮縣壽豐鄉平和村平和路34號) |
聯絡E-Mail | pn7516@hl.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未具公務人員身份者,可依第三點採書面應徵): 一、線上應徵: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 請將相關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事求人」網頁 1.公務人員履歷表(線上應徵者免附) 2.切結書 應徵人請仔細閱讀切結書之「備註」法規說明,除非有違反第一、二點之情事,否則應為全部打勾之情形。 【注意】應徵期間如非「留職停薪或延長病假」者,請勿隨意勾選。 請至「本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區/人力任免科/任免/外補職缺切結書」下載(網址:http://pd.hl.gov.tw/Detail/73e553a11f954d3fa8592be30ae0e166)。 3.最高學歷證件 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譯本,並提供出入境資料。 4.考試及格證書。 5.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6.現職派令(現職公務人員需檢附) 7.銓審函(現職公務人員需檢附) 8.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現職公務人員需檢附) 9.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 請填寫「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並以電子郵件寄送「Word電子檔」(可編輯)至pn7516@hl.gov.tw;未於期限內提供本資料表電子檔者,視為未完成應徵程序,恕不受理。 上開資料表請至「本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人力任免科/任免」下載「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範本)-校護、營養師」。下載網址:https://pd.hl.gov.tw/Detail/e663dadafeeb43eba7d130cef0db7c20 三、書面應徵(未具公務人員身份者適用): 請列印檢附第二點所列應附資料,於信封註明「應徵花蓮縣壽豐鄉平和國民小學護士(或護理師)職缺」及聯絡電話並依序將第二點所列資料影本各1份親送或委託代理人送至花蓮縣政府人事處人力任免科黃小姐(地址: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聯絡電話:03-8221794)。 四、請依上述規定報名,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6條及該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2項規定,視為同一機關由本府統籌辦理甄審(選)之機關學校(即本府及免設甄審委員會之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請勿遞件。(註:免設甄審委員會之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如下:花蓮縣立體育場、花蓮縣水產培育所、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花蓮縣秀林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新城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壽豐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鳳林鎮戶政事務所、花蓮縣光復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豐濱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瑞穗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萬榮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卓溪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玉里鎮戶政事務所、花蓮縣富里鄉戶政事務所、壽豐國中、平和國中、光復國中、富源國中、豐濱國中、三民國中、玉東國中、富里國中、富北國中、東里國中、秀林國中、萬榮國中及本縣各國民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