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徵求 約用人員~2025-11-26

徵才機關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名額 4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25-11-19~2025-11-26
資格條件 ※ 基本條件:
1、大專以上畢業。
2、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軟體運用之能力。
3、經公立醫療院所體檢合格,身心健康足以勝任指派工作,認真負責,擅長溝通、配合度高;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4、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
5、非現職公務人員。
6、非本署機關首長或其上級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7、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並無前科紀錄者。
※ 優先錄取條件:
1、具地檢署或司法單位相關工作經驗者。
2、社會工作、教育、心理、輔導、法律、人力管理、護理、醫事、公衛等相關科系畢業人員或有相關實務經驗者。
工作項目 1、專責辦理緩起訴(含戒癮治療)案件之個案聯繫、追蹤及監督。
2、協助再犯預防相關行政。
3、協助施用毒品個案採驗尿液事宜。
4、協助辦理反毒、物質成癮防治宣導活動。
5、協助社會資源連結事宜。
6、其他執行毒品業務追輔之相關事項及臨時交辦事項。
7、其他觀護業務輔佐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二段161號
聯絡E-Mail chou0405@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於114年11月26日前寄出(以郵戳為憑)或親送,並檢附下列資料:
(1)履歷表(請官網下載範本以A4直式橫書電腦打字並自行粘貼最近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A4規格影印)
(3)男性請檢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
(4)有效之汽車或機車駕照影本
(5)醫院體檢表
(6)其他電腦專業證照或專長證明(無則免附)
(7)應徵人員素行查詢同意書
2、以上資料請依順序A4大小裝訂,恕不退件。資料未齊者不列入初審,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3、收件地址:302 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二段161號,新竹地方檢察署觀護人室貳股收,並請務必於信封上註記「應徵新竹地檢署約用人員-毒品業務觀護助理員」。
4、聯絡人:觀護人兼組長王珊妮,連絡電話:03-6677999分機6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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