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徵求 聘用管理師~2023-08-03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無(312薪點,依折合率計新臺幣40,466元/月)
職稱 聘用管理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7-28~2023-08-03
資格條件 一、本局所轄運動場館巡檢、管理維護及工程採購招標事宜。
二、大型運動賽會場地設施設備規劃、器材管理整備業務。
三、辦理場地維護管理。相關工作、場地借用及跨局處溝通協調事宜。
四、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項目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得有體育、管理、土木、電機、運動休閒、園藝、法制或公共行政等相關學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工作地址 105037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
聯絡E-Mail by9646@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應繳證件:
1、身分證正反面。
2、求職登記表。(倘須就業服務處協助推介就業則於網路報名時併同填寫,無則免填)
3、學歷證明文件。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4、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5、若具備身心障礙或原住民身分請繳交相關證件影本。
6、本次甄試簡章相關規定、報名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查閱: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
備註:
1、依實際報到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112年度依聘用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用。聘用期限結束或聘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歡迎具原住民身分朋友報名參加,並檢附相關證件影本。
3、具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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