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 徵求 約用人員~2025-04-02

徵才機關 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名額 3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5-03-04~2025-04-02
資格條件 高中職以上畢業,具手排汽車駕駛執照、需能配合假日輪值、不排斥接近動物、認真負責、任勞任怨、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協助遊蕩犬轄區熱點控管、犬隻清查、追蹤執行絕育區域案件數量減量狀況、協助民間狗場飼養數量查核控制、全縣遊蕩犬捕捉及回置或移除等工作及上級交辦等相關業務。
工作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本計畫經費執行完畢止,屆時自動卸職不得異議。
工作地址 花蓮縣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請檢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汽車駕照、個人履歷表(請貼照片並含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男性請檢附兵役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如具有原住民身分者請檢附戶籍謄本影本,身心障礙身分者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2) 截止日期:公告截止日。(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或逾報名截止時間始送(寄)達者,恕不受理)逕寄至970花蓮市瑞美路5號,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保護股收,合者通知面試,應徵文件無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3) 務請註明日夜聯絡電話及手機,並於信封上載明姓名及應徵遊蕩犬管理精進措施計畫約用人員,本案錄取3人(正取3人,備取1人)。聯絡電話:03-8227431#120蔡小姐。
(4) 本案工資以日計薪(專科畢及以下1,554元/日,大學畢業1,600元/日)按月支付,若有變更,依計畫實際核定標準支付。
(5) 報名時間:自114年3月4日起至114年4月2日止(親自報名於上班時間內收件: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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