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徵求 約僱人員~2023-05-02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4-25~2023-05-02
資格條件 1.學經歷: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2.工作能力:
具備工作熱誠、良好品德、身心健康及一般文書處理電腦資訊能力者。
工作項目 1.有關里民活動場所租金補助之法令修編及綜合業務。
2.中正、大同、萬華、文山等四區區民活動中心之建議案、設置複評、管理事項。
3.中正、大同、萬華、文山等四區里民活動場所租金補助申請設置及核銷有關事項。
4.里民活動場所管理系統維護事項。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北區
聯絡E-Mail bca-linnea@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逕至銓敘部網站下載簡式履歷表,含自傳,註明白天可聯絡電話,紙本或email履歷末頁請簽名)、最高學歷證書及經歷證件等資料影本或掃描檔、影像檔,於112年5月2日前於行政院事求人網站線上投履歷,或掛號郵寄至「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北區『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人事室』收」(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亦可電郵承辦人信箱(bca-linnea@gov.taipei),郵寄均請註明應徵自治行政科約僱科員職缺;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擇優通知面試,錄用與否恕不退件,報名事宜聯絡人:莊雅琳(電話:02-27208889分機6205);詢問相關業務請電洽自治行政科杜股長(電話:02-27208889分機6229)。
2.僱用期間:本職缺係自治行政科科員出缺期間進用約僱人員,預定自到職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即予解僱。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3.待遇:月薪280薪點(折合金額約36,316元)。
4.本次徵才除正取1名外,另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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