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徵求 業務輔導員職務代理人~2023-06-12

徵才機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業務輔導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23-06-07~2023-06-12
資格條件 (一)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2.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人員每分鐘10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3.具備工作經驗1年以上,且具公文撰寫、文書處理、電子試算表等軟體操作能力。
4.上述工作經驗計算至112年5月31日止,請檢附年資證明文件,未檢附者以不合格論。
(二)其他資格條件:
1.具備文書相關證照佳。
2.領有社會工作師、心理師、就業服務乙級證照或取得職涯發展領域相關證書者尤佳。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求職服務業務,包含職涯諮詢、職訓諮詢、及就業媒合服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羅東就業中心(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50號),或羅東就業中心公正幕僚辦公室(羅東鎮公正路290之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於112年6月12日前(郵戳為憑),將「公務人員履歷表(簡歷)」(請自至銓敘部網站搜尋下載,加註個人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自傳500字以上,簡述工作理念、考試動機,並經本人簽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學歷證件影本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資料,以掛號郵寄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羅東就業中心收(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50號),信封請註明『應徵業務輔導員職務代理人』。
(二)甄選方式
1.擇優通知參加甄試,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符合資格者,請勿郵寄。
2.回郵信封:收件地址及收件人位置請自行填妥,並貼妥足額郵資,本分署將於甄選完畢後寄還上開文件;如不取回繳驗資料及證件者,本項免附。
(三)其他事項
1.薪資標準:每月薪資33,851元。
2.甄試範圍:
(1)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人員每分鐘10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未符合標準者,不得參加筆試測驗及口試。
(2)口試(佔總成績100%)。
(3)總成績應達70分以上。
3. 被代理人育嬰留職停薪,代理期間自到職日起至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之日止(預計至112年12月01日止,惟以被代理人實際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為準),代理人於代理期限屆滿時,應即解除代理,並不得異議。
4.錄取人員應於公告日起14日內報到,逾期以棄權論。本案視成績得擇優候用2名,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與工作內容請洽詢分機(03)9542094分機5111莊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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