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消防署 徵求 科員(預估缺)~2023-06-13

徵才機關 內政部消防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警察人員
官職等 警佐1階至警正3階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預估缺)
職系 消防與災害防救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6-07~2023-06-13
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者。
二、具消防機關現職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消防與災害防救職系,或警察官合格實授警正4階以上,具任警正3階以上職務資格者。
三、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與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本署綜合企劃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7樓
聯絡E-Mail gjm325@nf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及聯絡手機電話,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包括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或升官等訓練合格證書、現職派令或異動通知書、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工作經歷、證照等證件影本)完整上傳。
二、經審核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至多8名通知面試;本案2職缺列候補4名,候補期間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電話:(02)8196-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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