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 徵求 護理師~2023-04-24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名額 3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23-04-17~2023-04-24
資格條件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護理科系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相關類科考試(或檢覈)及格之人員,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者。
(三)實際從事護理師專業工作3年以上(採計至報名期限前一日)且能提出相關服務證明書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護理相關臨床工作。
(二)疾病管理及醫療文書相關作業。
(三)保外受刑人察看及相關作業
(四)參與輪流值班。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宜蘭縣三星鄉拱照村三星路三段365巷安農新村一號
聯絡E-Mail ilpp@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受理期限及方式:112年4月17日起至112年4月24日止,採通訊報名,請以”限時掛號”【以郵戳為憑,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缺」字樣】逕寄本監人事室(地址:宜蘭縣三星鄉拱照村三星路3段365巷安農新村1號,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3-9894163),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二)報名應繳之表件:請自行於本監網站(網址:http://www.ilp.moj.gov.tw/)電子公佈欄下載使用。
1.報名表1份,請貼妥最近1年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1張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簡要自傳1份(請親筆填寫)。
3.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現職人員可請機關人事單位協助以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WebHR)列印產製)。
4.應徵職務所規定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5.考試(或檢覈)及格證書、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執業執照(正、反面)影本各1份。
6.衛生福利部繼續教育積分證明(需含執業執照換照期間起訖)1份。
7.醫事人員切結書1份。
8.現職在職證明書。
9.護理師工作相關經歷文件影本各1份。
10.現職公務人員請另附下列證件影本:
(1)現職派令。
(2)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
(3)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4)最近五年獎懲令。
以上請以A4規格紙張按編號次序裝訂(相關表件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三)報名資料不全、影印不清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所檢附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甄選方式:以面試(個別口試)方式辦理,時間訂於112年5月3日(星期三)上午9時於本監會議室舉行,成績未滿六十分者不予錄取。甄試時程及資格審查合格者名單訂於112年4月28日(星期五)下班前將於本監網站公告,不另行書面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並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如受天災事變影響時,另行通知延期或改以其他方式進行。
(五)本次徵才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經權責機關核定,送所在機關收文之翌日起算,並依名次順序遞補。
(六)錄取人員應於接獲派令1個月內到職,未於期限內報到者以棄權論,另依名次順序遞補。
(七)聯絡方式: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詢本監人事室林先生,聯絡電話03-9894166轉分機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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