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 徵求 專任助理人員~2023-05-31

徵才機關 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6等
職稱 專任助理人員
職系
名額 1(正取1人,備取1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3-05-18~2023-05-31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具有獸醫師證書或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具汽車駕駛執照、需能配合假日輪值、不排斥接近動物、認真負責、任勞任怨、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
工作項目 協助辦理公立收容所流浪動物絕育、動物保護案件稽查(如虐殺、虐待、人道屠宰及不當飼養等)、私人狗場飼養查緝、動物保護校園宣導及上級交辦等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花蓮縣
聯絡E-Mail s9942049@m99.nthu.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檢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汽車駕照、個人履歷表與自傳(請貼照片),男性請檢附兵役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如具有原住民身分者請檢附戶籍謄本影本,身心障礙身分者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截止日期:公告截止日。(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或逾報名截止時間始送(寄)達者,恕不受理)逕寄至970花蓮縣瑞美路5號,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動植物保護股收,合者通知面試,應徵文件無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務請註明日夜聯絡電話及手機,並於信封上載明姓名及應徵建構友善動物保護計畫專任助理人員,本案錄取1人(正取1人,備取1人)。聯絡電話:03-8227431#120蔡技士
(本案工資以月計薪,280薪點標準支給(約280*129.7=36,316元)按月支付,若有變更,依計畫實際核定標準支付。
報名時間:自112年5月18日起至112年5月31日止(親自報名於上班時間內收件: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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