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13~2023-07-20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條迴避任用、第二十八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所規定各款情事之ㄧ,且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
工作項目 | (一)環境影響評估及公害糾紛調處業務。 (二)工廠登記環保法規之審查、納管工廠改善計畫業務。 (三)環保綜合性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報名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符合徵才資格條件者,請務必於112年7月20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後,並上傳報名表(請至本局官網『徵才公告』區下載) 、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高學歷證書、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任用資格證明等資料掃描檔,如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請提供子女之戶口名簿、兒童健康手冊、各項篩檢紀錄或預防接種紀錄等相關證明文件(以上資料須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二)請務必於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進行簡要自述維護,若資料不全經通知補正未補正者,視為資格不符。 (三)初審合格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請務必留白天可聯絡到的電話)。 |
聯絡E-Mail | erin@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若非本府現職人員,須陳報高雄市政府同意後始得商調。 二、備取人員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人:林小姐 電話:07-7351500#1706 報名表請至https://ksepb.kcg.gov.tw/ 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