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關務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關務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高級技術員3階至薦任第7職等高級技術員2階 |
職稱 | 設計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05~2025-05-16 |
資格條件 | 一、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不含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且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形。 三、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2年以上,且具資訊處理工作經驗至少3年。 四、具計畫撰擬、委外採購、專案管理或預算籌編等經驗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六、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及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格,初任薦任關務人員者,依據關務人員人事條例第15條規定,以高級關務員3階(薦任第6職等)本俸1級起敘,並依公務人員俸給法第17條規定提敘俸級。 ※另關務人員官階之晉陞,須以關務人員任本官階辦理之年終考績,始得取得同官稱高一官階之任用資格。例如:某甲經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格,初任薦任關務人員後,需再以高級關務員3階辦理之年終考績,達2年列甲等或1年列甲等2年列乙等,始得陞任高級關務員2階(薦任第7職等)。 |
工作項目 | 辦理財政部關務資訊業務。 |
工作地址 |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13號。 |
聯絡E-Mail | 006882@customs.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採線上報名方式遞件(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一) 本職缺應徵作業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另請撰寫簡要自述,完成授權同意開放調閱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該系統。 (二) 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 1.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現職派令影本 4. 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談。(初審不合格恕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電話:(02)25505500分機1168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