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5等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01~2025-05-08 |
資格條件 | 1、學歷要求: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科系要求:不拘。 3、駕照要求:不拘。 4、工作經驗:不拘。 5、語文能力要求:不須具外文能力。 6、使用電腦能力:具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本局勞工行政之出(差)勤、勞健保、考核、甄補及短期就業等業務。 2、辦理工會連繫協調事項及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定相關業務。 3、協助辦理財產、車輛、廳舍管理、檔案管理、文書作業與管理等業務。 4、其他上級臨時交辦業務,需配合加班及業務調整。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祕書室(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
聯絡E-Mail | miller31@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於114年5月8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應貼相片並含基本資料及自傳等,務必詳實填寫並請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證照影本或工作證明文件影本,註明應徵「秘書室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郵寄至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秘書室(407662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588號)辦理報名(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 65663 聯絡人:柯小姐)。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二)有勞工行政或人事管理相關證照經驗者或職業安全衛生證照者經驗者尤佳。 (三)具工作熱忱、積極任事、良好溝通協調及吃苦耐勞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所列各款不得任用之情事。 (五)能服務至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者優先錄取。 ※其他:合於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應徵文件無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本項甄審均由本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未獲擇優通知面試或面試結果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 三、休假方式:週休二日。 四、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7,800元)。 五、僱用期限:自報到之日起至114年9月12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