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養護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幫工程司 |
職系 |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2-28~2025-03-06 |
資格條件 | 報名方式: (一)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先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完成登打「簡要自述」,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完整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上傳資料建議包含現職及歷任職務派令、現職及歷次銓敘部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通過全民英檢分級檢定測驗或相當測驗合格證書或成績單影本(無則免附)等。 (二)非現職人員採書面方式應徵,請檢附以下資料: (1)完整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細填寫並黏貼照片、註明手機及email等聯絡方式) (2)最高學歷證件(碩士以上,請再檢附大學學歷)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最新一筆派免令影本 (5)銓敘審定函影本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英語檢定及相關專業證照等影本(無則免附)。 ※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排列裝訂成冊,由本人簽名或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缺,於114年3月6日前掛號郵寄「427215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5樓」臺中市養護工程處人事室黃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日期為憑)。 其他說明: 1、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或測驗;經本處通知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2、各職缺除依需求名額錄取正取人員外,得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至多2名,並以遞補與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應徵人員均未達錄取標準,得予從缺。 ※參加甄選之非現職人員,須俟報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同意自行遴用後始為確定錄取。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銷派。 |
工作項目 | 1、市區路燈設計與養護派工等業務。 2、採購發包與契約管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7樓(路燈養護科) |
聯絡E-Mail | dadahuang@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人事室黃小姐(04-22289111分機395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