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農業部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聘用助理(助理研究員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01~2025-12-22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碩士以上農藝、園藝、農化、生科等農學院相關科系畢業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關之訓練或工作經驗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不得任用情事。 |
| 工作項目 | 1.辦理食農計畫研究工作、都市農業相關技術開發。 2.土壤快速檢測技術開發。 3.研究計畫報告分析及撰寫。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農業部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樹林分場 (238014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253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否則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缺單位及職稱【應徵樹林分場.聘用助理(助理研究員職務代理人)】,郵寄:農業部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樹林分場。 二、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如附件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學歷、工作經驗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期限:民國114年12月22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初選合格者另電話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履歷表內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務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人,預計工作期間為到職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 (或至代理原因消失前1日止);聘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每月報酬約新臺幣45,624元(328薪點,折合率每點新臺幣139.1元)。 四、詳細工作內容請洽樹林分場陳助理研究員怡如,電話:02-26801841分機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