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392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54,527元 |
職稱 | 聘用助理研究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01~2025-07-07 |
資格條件 | 一、持有與汽車修護職類相關之甲級技術士證者或於技能競賽獲前三名。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曾受職業訓練師資訓練1年以上,並取得與汽車修護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或技能競賽國手資格。 三、國內外專科學校畢業,具有與汽車修護職類相關之專業技術工作經驗2年(含)以上,並取得與汽車修護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或技能競賽國手資格。 四、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與汽車修護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或技能競賽國手資格者。 五、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與汽車修護職類相關之學系畢業,並曾從事汽車修護職類相關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六、具有汽車修護職類相關系所之碩士學位。 七、持有與汽車修護職類相關之職業學校以上合格教師登記證書者。 |
工作項目 | 一、參考產業發展及企業用人需求,規劃並執行汽車修護職類相關課程及學員生活輔導。 二、辦理汽車修護職類技能檢定及訓練場地與機具設備管理維護。 三、職能基準建構與職涯發展之研究分析。 四、依據學院規劃,配合辧理相關事務工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111035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30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本次甄試簡章相關規定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查閱: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