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重建行政協助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20~2023-07-03 |
資格條件 |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勞工、社會、社工、法律、諮商、復健相關科系畢業。 2.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1、辦理重返職場補助辦法所定各項津貼、補助事項之審核、發放、撤銷、廢止,及陪同專家學者實地訪視查核等作業。 2、辦理協助職災勞工重返職場相關說明活動。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7樓及1樓) |
聯絡E-Mail | ah0184@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手續: 一、報名期限:自112年06月20日起至112年07月03日止,逾期或應備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含自傳),免附照片。 2、同時上傳下列應備證件電子檔至履歷表內的證照資格/作品附件欄,(請依序掃描成1個PDF檔上傳,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外國學歷,請再檢附外交部驗證證明、修業期間入出國紀錄及經過公證之學歷中譯本)。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例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無則免附) (4) 機車駕照影本及普通小型車駕照影本。(無則免附) (5) 語文檢定或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6)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3、確認履歷資料(含自傳)及附件檔資料都正確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確定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完成報名手續。 甄 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就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次甄選擇優正取名額1人、備取2人,備取人員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於候補期間離職,或有業務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案核定之翌日起算。 2、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經面試結果,認面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3、未獲擇優通知面試或面試結果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備 註: 1、本職務為勞動部全額補助僱用之臨時人員,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將視考核成績予以續僱。 2、薪資說明:僱用薪資依據「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薪級表」規定,現按月支給新臺幣34,760元。 3、本公開甄選訊息未盡事宜,依現行有關法令之規定。 4、如對工作內容有疑義,請洽蕭股長(電話02-29603456分機6326)。 聯絡人:李小姐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4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