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人事處 徵求 主任~2025-04-21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主任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04-15~2025-04-21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歷,公務人員考試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人事行政類科及格,現敘人事行政職系。
(二)最近3年考績至少2年考列甲等,且具人事行政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者。
(三)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石岡區土牛國民小學人事室(422臺中市石岡區豐勢路308號)[與臺中市東勢區石城國民小學合併設置(423臺中市東勢區石城街182巷26號)]
聯絡E-Mail sy111@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4月21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及畢業證書等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
(二)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五)本案聯絡人:04-22289111分機17111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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