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家發展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0~2025-04-30 |
資格條件 | (一)限中央各機關學校所屬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經本會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 (二)國中(職)以上畢業。 (三)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
工作項目 | 負責本會總機、公文交換或其他行政庶務相關工作。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3號(國家發展委員會秘書室)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 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3號秘書室呂玉棉小姐收(聯絡電話:02-23165663)。 二、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 1.甄選履歷表1份。 2.最近3個月勞動部認可醫療機構所出具體檢紀錄1份(體檢項目需符合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9),未檢附者可於本會報到後繳交。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5.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1份。 三、期限:民國114年4月30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或逾期寄件者恕不予受理。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評選,經評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會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其報名所交資料恕不退回。 四、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本項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本會工友甄選公告及空白履歷表」請至本會網頁www.ndc.gov.tw/服務園地/徵才資訊下載或以電子郵件方式索取(yumian@ndc.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