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 徵求 約用人員(定期契約)~2025-04-14

徵才機關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定期契約)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25-04-11~2025-04-14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
4、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工作項目 營所遺贈稅課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20號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營所遺贈稅課)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有意願並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附照片並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4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送)地址: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20號營所遺贈稅課李先生收(聯絡電話:03-5585700分機116),並於信封註明「應徵營所遺贈稅課約用人員」字樣)。
2.本次徵才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書面審查合格者得視本分局需求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
3.每月薪資新台幣3萬1,450元。
4.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114年4月30日後)起至114年9月30日止。僱用期間如服務績效不佳或期限屆滿,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5.本次徵才將直接自應徵者本人蒐集個人資料,至應徵者面試止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分局有權依其判斷決定是否通知面試或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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