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最高行政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二等書記官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09~2023-05-19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曾經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並具有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19條資格之一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形,且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各款情事者。 (四)具機關採購實務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辦理總務科業務等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6巷1號最高行政法院 |
聯絡E-Mail | yt51857@judicial.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電話: 02-23113691轉503沈科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