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徵求 駕駛~2023-05-31

徵才機關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駕駛
職稱 駕駛
職系
名額 正取3名,備取3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4-01~2023-05-31
資格條件 1.限中央所屬機關學校之現職駕駛人員。
2.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3.身體健康(須檢附公立醫院(所)體格檢查表)。
4.具有職業小客車及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工作項目 本署公務車輛駕駛、公文傳遞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9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112年3月31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署,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一律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公布欄下載填寫表件)
(一) 填寫報名履歷表,並貼妥2吋照片。
(二)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戶籍謄本、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最高學歷證明文件、體格檢查表、職業小客車及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影本等相關資料。
(三) 現職駕駛移撥薪資以年資論(駕駛薪俸為薪點120至170點,薪餉約為新台幣30,100至35,770元,加班費另計)
三、面談甄選: 經書面審查合格後,擇期通知面談甄選,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四、聯絡人:本署總務科鍾小姐,連絡電話03-2160123分機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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