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專任助理(永續發展處)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8-27~2025-09-01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大學學歷以上學歷 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二)Word文書處理、 Excel各類統計報表。 熟悉 基本文書、統計、簡報 等軟體工具。 若具備繪圖軟體編輯 及美編設計 能力尤佳。 (三)具備服務熱忱、態度親切、溝通能力、積極學習與敬業精神。 (四)具學校行政、標案辦理及活動規劃與辦理相關工作兩年以上經驗者尤佳。 (五)具專案管理能力及經驗者尤佳。 (六)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團隊合作、分析判斷及獨立作業之能力。 (七)工作態度積極 主動 、認真負責、抗壓性高 ,並 對學習新 知 具有熱情。 (八)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 1 年至 4 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 9 條第 6 項第 2 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 9 條第 6 項第 3 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 1 年至 4 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九)如為大陸地區人民,應 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在臺設籍滿 10 年以上之規定。 (十)僱用期限:自錄取工作日起 至 11 4 年 12 月 31 日止,得視計畫需要及工作表現簽請續聘。(含試用期 2 個月,必要時得延長 1 至 2 個月。若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則終止勞動契約) 。 (十一)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惟視需要配合加班。 (十二)待遇:依本校「專案工作人員管理要點」 薪資支給標準敘薪專任助理比照「約用組員 」或「約用專員」敘薪標準, 大學以上月支數額為新臺幣3 2 ,7 1 0 元整;碩士以上月支數額為新臺幣 3 6 160 元整 。 |
工作項目 | (一)計畫及校內相關資料之分析彙整與提供。 (二)高科大各項永續相關業務之規劃、推動與執行。 (三)高科大參與永續相關大學排名之規劃、推動與執行。 (四)高科大永續報告書編製規劃與執行。 (五)協助永續處重大工程等相關業務。 (六)標案招標、審標、決標、履約管理、驗收等相關業務。 (七)協助計畫相關事務,包含溝通聯繫、會議準備、記錄及後續追蹤報告等。 (八)協助辦公室用品採購、管理及請購業務。 (九)綜合性行政庶務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校建工校區(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415號)、燕巢校區(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58號)、第一校區(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楠梓校區(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號)、旗津校區(高雄市旗津區中洲三路482號)。如獲錄取應於學校指定之上班地點刷上下班卡,基於業務需要或職務調整得指派於各校區間輪調。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至網址 https://reurl.cc/YE5m2l 或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下載並填寫 「 本校專案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 」 ,於 11 4 年9 月1 日 (星期一)前將報名表電子檔 ,併同 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相關工作證明等佐證資料影本傳送至 hwlai@nkust.edu.tw 或郵寄至 「 80778 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 415 號 永續發展處 賴惠彣專案副理收」 ,以郵戳為憑 ,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不合者恕不受理。 (二)資格符合本校需求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視實際需要,擇優備取人員1-2名,自甄選錄取公告起三個內有效。 (三)聯絡電話:用人單位:07-3814526 轉 12707 永續發展處 賴惠彣專案副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