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市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少年輔導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30~2025-08-18 |
資格條件 |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資格。 2.具獨立作業及電腦文書能力。 3.具機車或汽車駕照。 |
工作項目 | 1.執行曝險及偏差行為少年輔導工作(個案輔導、團體方案、預防宣導..等)。 2.辦理本市少年輔導委員會相關行政業務。 3.處理少年安全工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少年輔導委員會 新竹市香山區牛埔路428號 |
聯絡E-Mail | 415638@ems.hc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職缺名額:少年輔導員1名。 2.進用期間:預計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3.敘薪標準: (1)符合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且為國內外大學以上社會工作相關學系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以6等3階(312薪點)(月薪44,473元,含風險加給700元)起聘用。 (2)符合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且為國內外大學以上社會工作相關學系畢業,依6等2階(296薪點)(月薪42,228元,含風險加給700元)起聘用。 (3)曾於各機關擔任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所補助之約聘人員,且具新任職務工作性質相近之經歷,且工作經驗為現職所需,需曾任機關開立之服務成績優良證明,得提敘至該曾任職務最後在職報酬薪點,至新任職務聘用計畫書所列最高薪點。 4.應徵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之證明文件、工作服務證明文件及相關文件(所有文件均為A4格式)。 5.請於114年8月18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新竹市中山路1號 少年輔導委員會行政組長 廖瑋琳收」,並請註明「應徵聘用少年輔導員」。 6.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7.聯絡電話:新竹市少年輔導委員會,廖瑋琳組長(03)5247640。 8.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名額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