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大崙國民小學 徵求 約用人員(警衛)~2025-08-05

徵才機關 桃園市中壢區大崙國民小學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警衛)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7-31~2025-08-05
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性別:不限(男性須役畢)。
2.學歷:國小畢業以上。
3.經歷:無經驗可,具警衛工作經驗者佳。
4.其他:言詞清晰、態度和藹、一般人員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均可報名參加甄選。
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未具中華民國國籍。
2.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3.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4.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5.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6.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7.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8.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9.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10.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11.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12.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13.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14.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15. 有其他行為不良紀錄者。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
1.校園門禁安全管理。
2.校園安全維護巡視。
3.交通指揮。
4.支援上下學導護工作。
5.來賓接待、通報及導引。
6.偶發事件處理。
7.簽收包裹信件。
8.保全系統設定與解除。
9.關鎖行政辦公室及教室門窗、樓梯鐵門、電源、冷氣等。
10.警衛室內、外環境整理及前庭花木澆灌。
11.校園環境整理、校園簡易修繕、花草樹木維護等。
12.其他臨時交辦任務及校務支援事項等。
二、薪資給付標準:每月3萬1450元 (依「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規定支給),勞保暨健保之自付費用,需由每月薪資中扣款繳納。
三、僱用期間:114年8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依勞動基準法以契約進用,並得依年終考核結果辦理續僱;如晚於114年8月1日到職者,以實際到職日起聘。
工作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大崙國民小學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檢具文件:
(1)報名表。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切結書。
(5)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6)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7)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請參閱本校甄選公告,以上除報名表、切結書、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及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為正本外,餘均為「影本」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甄選人私章或簽名。請將上述各表件以A4尺寸大小依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整份用迴紋針夾在左上角,勿摺疊裝訂貼標籤,應平放裝入信封內,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2.請於114年8月5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前備齊上述資料,並繳驗學經歷證件(正本驗訖發還,若僅送影印本證明概不受理),親自報名,報名地點:桃園市中壢區月眉路一段8號 桃園市中壢區大崙國民小學總務處(逾時不予受理),並請於信封上書明「應徵約用人員(警衛)」,本校如有需要得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需求者恕不通知。
3.面試甄選:114年8月6日(星期三)下午1時,地點:桃園市中壢區大崙國民小學總務處。
4.本校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備取2名,依序候補,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得依序遞補,以本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聯絡電話:(03)4983424轉511總務處事務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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