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29~2025-06-16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電腦文書基本作業能力(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3.樂觀進取、認真負責,具高度工作熱忱,能配合單位任務分配工作者。 4.通知錄取後可立即上班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1.協辦善後及遺產管理作業。 2.協辦各項文康及慶祝活動。 3. 臨時性交辦及業務支援等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217號 |
聯絡E-Mail | vhtyu0089@mail5.va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徵時間:即日起至114年6月16 日(星期一)止,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家人事室周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組員(A020070)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字樣,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二、應附證件: (一)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照片並務必詳實填寫),自傳需親自簽名。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四)其他(專業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所附證件影本一律以A4規格繳交,並依序裝訂成冊。 三、附註: (一)工作報酬:約僱5等280薪點(月俸新台幣38,948元)。 (二)合於條件人員,本家將通知參加甄選,資格不符者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本職缺係代理114年特種考試退除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三級考試錄取分發職缺(預計9月中旬分發),僱期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期滿自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聯絡人:周小姐,電話:03-3681140-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