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31~2025-11-07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土木、水利、環境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1.辦理土木工程、環境保護相關業務(具污水處理系統操作維護經驗尤佳)。 2.其他綜合性業務。 |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文山區(機關所在地)及機關各轄區。 |
| 聯絡E-Mail | a100020@wratb.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有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搜尋本項職缺,並於本項職缺明細頁面,點選【我要應徵】前往【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應徵,填寫履歷資料,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如不便進行線上應徵,亦可將履歷表及上述文件於114年11月7日前掛號郵寄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68號4樓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人事室楊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上並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 2.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通知,亦不退件。 3.本職缺得視面試成績擇優增列候補,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待遇:約新台幣38,948元/每月。 5.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原職人員請假結束或回職復薪之前一日止。(約116年2月25日,如僱用期滿或僱用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6.聯絡人:楊小姐 02-29173282轉分機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