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11-07

徵才機關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0-31~2025-11-07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土木、水利、環境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土木工程、環境保護相關業務(具污水處理系統操作維護經驗尤佳)。
2.其他綜合性業務。
工作地址 台北市文山區(機關所在地)及機關各轄區。
聯絡E-Mail a100020@wrat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有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搜尋本項職缺,並於本項職缺明細頁面,點選【我要應徵】前往【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應徵,填寫履歷資料,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如不便進行線上應徵,亦可將履歷表及上述文件於114年11月7日前掛號郵寄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68號4樓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人事室楊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上並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
2.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通知,亦不退件。
3.本職缺得視面試成績擇優增列候補,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待遇:約新台幣38,948元/每月。
5.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原職人員請假結束或回職復薪之前一日止。(約116年2月25日,如僱用期滿或僱用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6.聯絡人:楊小姐 02-29173282轉分機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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