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2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23~2025-10-30 |
| 資格條件 | 1、現銓敘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並具綜合行政職系調任資格。 2、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3、具備公文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未受過懲戒處分。 5、具備採購證照或曾辦理採購相關業務為佳。 |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本局勞務、財物採購。 2、處理本局庶務及採購相關工作事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綜合企劃科(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7樓) |
| 聯絡E-Mail | aa2859@gov.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職缺為預估缺2名(將分別於114年11月10日及同年12月2日出缺)。 2、本次甄試將訂於114年11月3日下午2時30分於臺北市災害應變中心6樓新聞發布室舉行面試,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將以電話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地址: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6樓)。 3、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自傳不得空白)。 4、本職缺列候補最多4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如有職務業務內容等相關問題請洽(02)27297668轉分機6516綜合企劃科楊股長,報名相關問題請洽(02)27297668轉分機6514人事室劉科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