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雲林縣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7等2階 |
| 職稱 | 約聘關懷訪視員督導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2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 有效期間 | 2025-09-24~2025-12-31 |
| 資格條件 | 一、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4年以上,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醫學、護理、心理、諮商與輔導、社會福利、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或醫事相關系所學士學歷。 (二)符合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三)本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關懷訪視員督導者,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二、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一)具上開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二)領有醫師、護理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公共衛生師或醫事人員相關證書。 (三)本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關懷訪視員督導者,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三、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力且領有小客車駕照及具交通工具尤佳。 四、不得有公務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長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內之關係規定情形;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五、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備註:具有身障手冊者一併檢附) |
| 工作項目 | 一、提供關懷訪視人員督導與業務協調。 二、整合關懷訪視服務資源及建立網絡聯繫機制。 三、督導關懷訪視業務,包含個案評估、紀錄撰寫、服務品質、問題解決、服務績效考核與目標管理。 四、覆核與管理關懷訪視相關服務資料。 五、督導個案討論會議及關懷訪視人員訓練事宜。 六、主持關懷訪視個案討論會及參與跨局處、跨網絡單位連繫會議。 七、中心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依業務需求派駐本縣斗六市、二崙鄉、東勢鄉等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
| 聯絡E-Mail | yls933@ylshb.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履歷表內容無誤,並將上述檔案檢具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經歷證件掃描電子檔分別上傳。 二、聯絡電話:05-7002153,林小姐。電子信箱:yls933@ylshb.gov.tw。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