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衛生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0-07~2025-10-21 |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含升官等考試及格)、升官等訓練合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具有本職缺法定任用資格,且至報名截止日為止,無限制轉調之情事,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之現職公務人員。 四、具醫院相關工作經驗,熟稔文書處理、規劃及統計業務、公文流程者尤佳。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 工作項目 | 一、醫院評鑑全般性業務。 二、醫事人員支援相關業務。 三、健保、績效與經營相關業務。 四、醫企室綜合性業務。 五、依序輪流擔任值日官。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1段81號) |
| 聯絡E-Mail | p0044@vhct.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4)其它專業證照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5)榮譽國民證(非榮民免附)。 (6)上開資料請依序掃描為1個PDF檔上傳(請勿翻拍),格式不合及缺件者視為資格不符亦不通知補件。 二、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王專員(03)5962134分機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