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徵求 研究員~2025-11-24

徵才機關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研究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1-18~2025-11-24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者: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二年以上著有成績。(二)具有下列專長者: 1.具有建築防火對策與規制、建築材料及設備耐火性能評估、區劃構件及結構耐火技術、避難與煙控設計驗證檢測分析業務規劃、執行或火災數值模擬等專門知識、實務經驗者。2.曾經參與政府防火安全研究、實驗及執行相關計劃者,並有持續投入協助推動火災安全或消防安全政策或制度建立,達5年以上者優先。
工作項目 1.辦理建築防火性能設計、前瞻智慧防火技術、避難弱者防火安全研究及策略規劃等事宜。2.辦理建築防火研究成果推廣應用及技術轉移等事宜。3.辦理建築防火科技計畫之規劃諮詢、建築防火避難及消防安全政策、法規、規範及標準研修事宜。4.辦理建築防火國際交流、合作及國際研討會等事宜。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
聯絡E-Mail ag6804@abr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頁面下方【我要應徵】功能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完成帳號啟用後再次登入平台,填寫履歷資料(含自傳),並請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項目上傳下列證明文件(請掃描整合為一檔案上傳),以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所取得履歷資料:(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外國學歷者,請再附我國駐外機構驗證之證明文件,並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國外學歷採認規定)。 (2)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個人勞保投保明細)。 (3)語文檢定或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2.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並視甄選結果擇優錄取,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3.錄取名額: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候補2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4.待遇:職務薪點472薪點-582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70,611元至87,067元,另須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5.聯絡人:人事室 電話02-8912789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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