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14~2025-11-21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會計相關科系畢業。 2.熟悉電腦作業處理能力。 3.有會計工作經驗者尤佳(請於履歷表敘明)。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5.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及第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 6.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不得任用或其他依法令限制任用資格之情形。 |
| 工作項目 | 1.經費之審核、控管、編製傳票及相關表報。 2.承辦公文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本局佐理員留職停薪期間結束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應無條件解僱) |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北區富北街7號16樓主計室 |
| 聯絡E-Mail | ND10466@ntbsa.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檢附個人履歷表(請附自傳及黏貼照片,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最高學歷證書及經歷等證明資料影本。 2.請於114年11月21日前逕送或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至704301臺南市北區富北街7號16樓主計室蔡小姐收(聯絡電話06-2223111分機2101),另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 3.書面審查合格者,將擇優另期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另通知;另為落實節能減碳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次甄選正取1名,另擇優備取數名,備取時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5.每月薪資新台幣3萬4,775元(支四等250薪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