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 徵求 約聘社工員(職務代理人)~2025-05-05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社工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社會工作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25-04-23~2025-05-05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社會工作相關學系畢業者。
(二)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或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
(三)具備電腦文書操作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四)具社工師證照、有社會福利機構工作經驗或領有長照人員證明者尤佳。
(五)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六)聘用期間:本職缺為考試錄取人員遞補前之職務代理人,聘用期間預計自到職日起至錄取人員報到日前一天止(預計114年10月底),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核定公文為準。
工作項目 (一)入住諮詢服務及入住申請案件相關作業。
(二)個案入/出案評估、結案追蹤、轉銜服務。
(三)個案、家庭支持服務、社會福利補助申請等。
(四)辦理活動及方案計畫規劃、執行及核銷。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中心社會工作科(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
聯絡E-Mail cnh253@chnh.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檢具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考試及格證書、證照或受訓證書、相關工作證明及其他相關證件影本,採通訊報名方式,寄至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人事機構收」。
(二)報名期限:114年5月5日(含)前,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本中心依報名人員學經歷條件辦理初審,並依初審結果擇優通知參與面試,不合者恕不函復,亦不退件。
(三)待遇:學士學位每月按280薪點支給(新臺幣3萬7,800元)、碩士學位每月按328薪點支給(新臺幣4萬4,280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額等費用。
(四)錄取人員報到時須繳交新進人員身體健康檢查報告,並需依據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規定辦理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
(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七)聯絡人:04-7258131分機250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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