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徵求 幫工程司~2025-05-02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幫工程司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18~2025-05-02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類科考試及格,具調任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現敘薦任第7職等以上並具1年以上公務經驗。
工作項目 一、本職務需兼任北區管理站主任,綜理本市出租國宅建築契約執行、設備預約維修及社區維護管理、相關設備採購督導。
二、出租國宅耐震專案規劃設計督責、預算書圖審及委辦案履約管理。
三、協調案件會同場勘並回報。
四、出售國宅涉及行政管理業務督導。
五、管理站房舍簽約、租金收取、登錄等事項督導。
六、辦理其他與本管理站相關之業務督導。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北區管理站:臺北市松山區延壽街18巷8號1樓。
聯絡E-Mail s77560@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策,本案採線上作業應徵方式報名遞件【倘上傳資料不齊或未以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等,恕不受理】。
二、請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欲應徵之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 確定 進行登入,首先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登打簡要自述,再至「應徵職缺」授權本局於甄選期間得調閱履歷,最後至「我的應徵」上傳附件。
三、意者請於114年5月2日前檢具以下資料並合併掃描成1份 PDF 檔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5)考試及格證書(6)各項證書影本(如英檢、採購證照,如無免附)。
四、非現職人員請於114年5月2日(公告截止日)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上開相關證明影本,以電子郵件寄送至s77560@gov.taipei收,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服務科幫工程司兼北區管理站主任」字樣,並請以電話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五、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面試後錄取名單另於本局網站「人事徵才公告區」公告。
六、本案聯絡人:人事室蘇小姐;電話:02-27258311。
七、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八、本職務兼任管理站主任,支領薦任第七職等主管加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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