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財稅金融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21~2025-03-31 |
資格條件 | 一、具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最近三年內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三年內年終考績考列乙等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暨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者。 四、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
工作項目 | 捷運建設計畫財務及預算管控、資金調度、捷運財產及營運管理等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280號3樓)(資財管理科) |
聯絡E-Mail | ao1239@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日期:114年3月21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截止。 二、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14年3月31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職缺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審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7)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以棄權論。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四、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名,期間為3個月,惟應徵人員經面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六、本局業務單位公務人員之專業加給按「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七)」支給,並適用「重大交通工程機關職務加給表」。 七、洽詢電話:(02)22852086轉2320(黃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