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議會 徵求 辦事員~2025-04-07

徵才機關 臺北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28~2025-04-07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且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形之公務人員。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及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4.熟悉文書處理及電腦操作。
工作項目 1.辦理議員人事服務、公費助理人事服務。
2.辦理議員保險、各類人員健保作業相關事宜(按月追補扣差額)。
3.強制休假補助費(國旅卡)核發。
4.職員出國考察、赴大陸地區申請及審核。
5.員工福利。
6.休閒活動小組之成立、經費核銷等業務。
7.辦理環境教育戶外教學暨文康活動。
8.監辦本會採購案件相關事項。
9.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7號
聯絡E-Mail vivian@t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4月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二)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空白者視為不合格。如具外語能力(英、日、韓)者,請上傳證明文件電子檔。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另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本案聯絡人:電話02-27297708分機8814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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